根据宛教人[2009]159号文件精神,为做好2009年年度考核工作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原则
2009年度考核工作,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,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《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,按照事实求是、客观公正原则,全面考查全体教职工一年来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、完成工作任务、廉洁自律、师德修养等方面的情况,以提高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干事创业的整体素质,并逐步建立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。
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、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,实行自评与互评相结合、领导与群众评议相结合、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。
二、考核内容、等次及优秀比例
考核内容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四个方面,考核结果分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。
经市考核办核定,结合我校实际,参加考核人员133人,学校按其26%的比例评出除校级领导外的先进工作者。指标以教师系列和行管系列按比例分配使用,原则上不得相互挤占。
三、考核对象
1、考核对象为校级领导以外的所有在编、新聘人员139人。
2、上半年退休人员不进行考核。
3、担任中层领导职务又兼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,以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6:4比例进行考核。
4、驻村工作队员的年度考核单独进行,优秀等次指标实行单列,不占单位人员基数。
5、对新聘教师的考核结果,作为下一学年度是否续聘的依据。
四、考核办法
学校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,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,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郝树声、周树先,成员丁成、袁延波、庞新颜,成立临时考核办公室,由李河江、郭绍杰、杨清平、白成昂、袁华立、杨铁军、曹明恩、别良浩组成,办公室主任李河江,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宜。全体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填写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《平时考核手册》,每一季度进行小结,由主管领导审阅。
㈠处室考核
处室写出书面总结,向党委认真汇报,并评出6个先进处室(含教研室)。
㈡个人考核
1、对中层干部的考核。主持工作的处室负责人进行述职,接受领导小组和群众代表的评议。
2、对行管、工勤、教辅人员的考核。①非教学人员在本处室进行个人述职,采用量化的办法进行,满分为60分。然后由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民主测评,满分为40分;②兼职教学人员行政管理业绩总分为60分,其中在本处室进行个人述职,采用量化的办法进行,满分为20分,然后由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民主测评,满分为40分;其教学业绩由教务处考核,满分为40分。上述人员根据量化积分情况,报经党委审定,确定其考核等次。
3、对专任教师的考核。办公室负责考核教师师德情况,满分为10分;其教学业绩由教务处考核,满分为90分;对新聘教师的考核由教务处拿出意见,单独分类考核;政教处负责考核班主任工作情况。上述按一定比例构成专任教师的年度考核成绩,考核等次要按照有关优秀比例,以各教研室为单位进行。报经党委审定,确定其考核等次。
五、时间安排
1、元月11日前,撰写个人和处室工作总结,填写完善年度考核手册和年度考核登记表。
2、元月12日,行管、工勤、教辅人员以处室为单位进行个人述职和自评。
3、元月14日晚,主持处室工作的负责人进行述职,接受民主测评。同时对专任教师的师德和行管、工勤、教辅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。此前,教务处、政教处分别完成对专任教师和班主任工作的考核。
4、元月18—19日,对各类考核成绩进行汇总,党委研究审定,确定考核等次。
5、元月20日前完善材料,上报结果。
六、考核要求
1、评议要坚持民主、公开、公正原则,力戒个人好恶,注重工作实绩。
2、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开展工作。
3、考核结果进行公示,接受监督。
宛西中专年度考核领导小组
2010年1月8日